太原风险代理律师员恒亮欢迎您的访问!

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?

  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

  1.禁止刑事诉讼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、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。

  2.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,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,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,但下列情形除外:

  1)婚姻、继承案件;

  2)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

  3)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的;

  4)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。

上一篇:风险代理的分类介绍
下一篇:律师风险代理与传统代理有哪些区别?